3月17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疫情防控工作有關情況。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李宇紅介紹,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青島海關、濟南海關、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民航山東監管局等單位,聯合組成工作專班,負責組織開展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自2021年1月成立以來,認真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迅速建立防控機制,完善防控鏈條,妥善處置涉疫問題。截至目前,全省累計消毒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運輸工具等2842.29萬件(次),非冷鏈重點人群累計核酸檢測61.37萬人(次)。集裝箱生産廠家
針對當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勢,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要求,在繼續落實原有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6項舉措。
一是建立企業進口貨物靜置期制度。接收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企業,必須開箱後靜置滿10天方可投入使用。對不按要求靜置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導緻疫情傳播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是落實進口貨物消毒和核酸抽檢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技術指引做好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消毒和抽樣核酸檢測工作。在目的地消毒的,屬同一國家同一方式連續進口貨物的,每個企業每3天抽取1個集裝箱;其他情況,每批次貨物都要組織抽樣檢測。以集裝箱内所有獨立包裝貨物數量爲抽樣基數,按1%比例抽樣,不足100件按100件計算。
三是加強接觸進口貨物人員的健康管理。對進口集裝箱貨物裝卸、清理和消毒人員,作業期間每7天進行2次核酸檢測。對運輸、儲存、加工、銷售企業(單位)直接接觸貨物的人員,作業期間每7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
四是強化源頭管控。對省外入魯的進口貨物,進一步明确首站負責制,未開箱的,負責開箱作業的單位要落實提前報備、消毒等主體責任;已開箱的,接貨單位要查驗消毒證明;不能提供消毒證明或證明材料不全的,由接貨單位暫時封存,并報當地非冷鏈工作機構後,就地組織預防性消毒和核酸抽檢。
五是完善防控工作流程。對銷售、物流企業從高風險國家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在做好預防性消毒工作的基礎上,開展抽樣核酸檢測,未出結果不得對外銷售。
六是加強督導檢查。對存在不按要求靜置等非冷鏈“八不”行爲的,按照規定嚴查重處。
李宇紅表示,下一步,将持續做好防控工作,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也請廣大企業積極配合,共同守牢疫情防控底線。
(大衆日報客戶端記者 徐晨 于新悅 報道)